考勤管理
1 、上班时间:
上午: 8:00 — 11:30
下午: 14:30 — 17:30
2 、迟到、早退、旷工
(1)迟到、早退:
① 30 分钟以内
试用期:扣罚 5 元 / 次
正式期:扣罚 10 元 / 次
② 30 分钟以上:扣半日基础工资
(2)旷工: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员工私自休假视为旷工
①旷工 1 日扣除 2 日基础工资
②矿工 3 日及以上予以辞退
3 、病假、事假
(1)员工病假需开具市(县)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,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。
(2)事假季累计不得超过 6 天。
(3)事假 1 天扣除 1 天基础工资。
4 、休假
(1)每周休息 1 天(暂定周三休)。
(2)法定节假日安排休假,如需值班可倒休三天。
5 、年假
(1)连续工作一年的每年可享受三天带薪年假;
(2)连续工作二年的每年可享受五天带薪年假;
(3)连续工作三年的每年可享受七天带薪年假;
(4)享受相邻 2 个自然年度的年假,必须间隔 90 天以上。
(5)年假不能累计,过期自行作废。
6 、婚假
(1)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书享受婚假六天;
(2)连续工作超过一年的为带薪婚假;
(3)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事假处理。
7 、丧假
(1)逝者为直系亲属的,可享受丧家三天丧假;
(2)连续工作二年的每年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;
(3)连续工作三年的每年可享受三天带薪丧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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